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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首例“醉驾”电动车驾驶人被刑拘

来源:麻阳新闻网 作者:张燕 编辑:张蓉 2019-03-14 22:29:33

  近日,一市民因醉酒驾驶电动车与他人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被公安机关处以刑事拘留,该案也成为麻阳首例电动车驾驶员醉驾“入刑”案件。

  我县首例“醉驾”电动车驾驶人被刑拘

  据悉,事发当天,驾驶员胡某驾驶两轮电动车在金环水果市场四海酒家路段与李某驾驶湘NJ**36号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胡某受伤入院与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调查,胡某有酒后驾车嫌疑,民警在医院提取了其血液样品,经鉴定,胡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70. 3mg/100ml。而胡某所驾驶的两轮电动车经湘潭市潭州司法鉴定所鉴定,其无号牌二轮电力驱动车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7258 -2017)两轮轻便摩托车标准,应被作为两轮轻便摩托车而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因此,胡某因醉酒驾驶电动车被追究刑事责任,县交管中心相关负责人说,该案系麻阳首例电动车驾驶员醉驾“入刑”案件。

  面对如此严重的处罚,胡某懊悔不已:“酒后驾驶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我想通过自己的教训告诫大家,喝酒后千万不要开车,很多电动车已经符合机动车标准了,喝酒后驾驶也是违法”。

  电动车新国标出台后,现在市面上很多“电动车”其实是符合机动车标准的,这其中也包括部分二轮电动车。在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无论是机动车还是电动车,酒后驾驶都很危险,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勿酒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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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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